奥斯汀的九月,空气中总是弥漫着一股燥热与干燥尘土混合的味道。
德克萨斯大学奥斯汀分校(UT Austin),男生宿舍楼。
“嘶……”
林天捂着脑袋,从那张散发着陈旧霉味的单人床上猛地坐起。大脑深处像是有无数根钢针在同时搅动,剧烈的眩晕感让他不得不紧闭双眼,双手死死按住太阳穴。
这种感觉持续了足足一分钟才逐渐消退。
当他再次睁开眼时,映入眼帘的并不是那一成不变的、逼仄的出租屋天花板,也不是为了生计奔波后疲惫的深夜,而是一间充满了美式复古气息、略显凌乱的大学宿舍。
墙壁上贴着一张有些卷边的海报,上面是文斯·卡特那一记惊世骇俗的“死亡之扣”。
角落里堆放着几个没洗的篮球,磨损严重的耐克球鞋随意地踢在床边,空气里混杂着廉价止汗喷雾和年轻荷尔蒙的味道。
“这是哪?我不是在看球赛重播睡着了吗?”
林天茫然地抬起手,视线落在了自己的手掌上。
修长、有力,皮肤紧致,没有常年敲击键盘留下的老茧,这绝对不是一双三十多岁社畜的手。
他下意识地转头,目光锁定在床头柜上的那台老式诺基亚手机上。
伸手抓过,按下任意键,那幽绿色的屏幕亮起,上面的日期如同惊雷一般在他脑海中炸响——
2006年9月15日。
“2006年?!”
林天瞳孔猛地收缩,心脏不受控制地狂跳起来。
他猛地从床上跳下,冲到那个挂在衣柜门后的全身镜前。
镜子里出现了一个面容清秀、身材匀称的亚洲青年。黑色的短发干净利落,眼神中虽然带着震惊,却难掩那一股属于年轻人的勃勃生气。
这是二十岁的自己!
无数记忆碎片如同潮水般涌入脑海,与原本的记忆迅速融合。
这里是鹰酱,德克萨斯大学。
而现在的身份,是德克萨斯大学长角牛队(Longhorns)的一名大一新生,确切地说,是一名为球队看守饮水机的边缘替补控卫。
当初凭借着一股对篮球的热爱和还算不错的试训表现,加上家里有点关系,勉强进入了这所篮球名校。但进入球队后,巨大的身体天赋差距让他迅速沦为边缘人。
“我竟然重生了……”
林天深吸了一口气,努力平复着激荡的心情。
作为一名资深篮球迷,他太清楚2006年意味着什么了。
这是一个群雄逐鹿、诸神黄昏与新星升起交织的黄金年代。
这一年,科比·布莱恩特刚刚完成了单场81分的屠神壮举,正处于个人得分能力的巅峰,嗜血的黑曼巴正在寻找属于他的第西冠。
这一年,史蒂夫·纳什还在菲尼克斯太阳队不知疲倦地奔跑,那是小球时代的雏形,七秒进攻的风暴席卷联盟。
这一年,迈阿密的热浪刚刚退去,奥尼尔逐渐老去,韦德加冕为王。
这一年,勒布朗·詹姆斯己经在克利夫兰称王,幼詹初露峥嵘,但距离他的霸业还有很长的路要走。
而对于中国球迷来说,这是最充满希望的一年。
大洋彼岸,姚明正处于职业生涯的巅峰期,是休斯顿当之无愧的内线支柱;而那个叫做易建联的大个子,正准备在明年的选秀大会上惊艳世界。
“既然老天让我重活一次,难道还要让我像前世一样,做一个碌碌无为的旁观者吗?”
林天握紧了拳头,感受着身体里涌动的年轻力量。
前世的他,虽然热爱篮球,但因为天赋平平,最终只能看着电视屏幕里的球星叹息,为了生活奔波劳碌,在这个操蛋的世界里随波逐流。
但现在,一切都重启了。
就在林天还在消化着重生的巨大喜悦时,宿舍的门被人从外面推开了。
“吱呀——”
一个瘦高如同竹竿般的身影走了进来。
这人背着一个看起来鼓鼓囊囊的双肩包,身上穿着一件极不合身的宽大灰色T恤,下身是一条洗得发白的牛仔裤。
最引人注目的是他的气质——明明有着两米多的身高,却总是习惯性地含胸驼背,背着个书包的样子活像个刚刚放学的、有点自卑的高中生。
而在他的手里,正捧着一袋刚刚拆封的廉价干脆面。
这人走进屋,甚至没敢正眼看林天,而是默默地走到自己的床边,一屁股坐下,然后从袋子里抓起一把面渣,就要往嘴里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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